【澳门特首是谁?】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,享有高度自治权。在“一国两制”方针下,澳门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,其职位名称为“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”,通常被称为“澳门特首”。
澳门自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后,已历经多任行政长官。每一任特首均由澳门居民通过选举产生,再由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。以下是澳门特首的历任情况总结。
澳门特首一览表
| 任期 | 特首姓名 | 任职时间 | 备注 |
| 第一任 | 何厚铧 | 1999年12月20日 – 2009年12月19日 | 首任澳门特首,曾任澳门立法会议员 |
| 第二任 | 崔世安 | 2009年12月20日 – 2014年12月19日 | 曾任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 |
| 第三任 | 贺一诚 | 2014年12月20日 – 2019年12月19日 | 首次以直选方式当选 |
| 第四任 | 贺一诚(连任) | 2019年12月20日 – 至今 | 连任后继续担任澳门特首 |
总结
澳门特首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高行政负责人,代表澳门行使行政权力,同时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。目前,澳门特首为贺一诚,他于2019年12月20日就职,并在2024年成功连任,继续领导澳门特别行政区。
澳门特首的产生过程体现了“一国两制”框架下的民主实践,也反映了澳门社会在国家统一前提下的自治发展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