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8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计算公式是什么】2018年,中国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大改革,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个税起征点的调整。在此之前,个税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,而自2018年10月1日起,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,并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。
一、201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
2018年,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原来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/月。这一调整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,优化税收结构。
二、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
在2018年,个税采用的是“综合所得+专项附加扣除”的计算方式,适用于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。
1. 基本计算公式:
> 应纳税额 = 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) - 累计已预缴税额
2.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:
> 应纳税所得额 = 累计收入 - 累计免税额 - 累计专项扣除 -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
其中:
- 累计免税额:即每月5000元起征点
- 专项扣除:包括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
- 专项附加扣除: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六项
三、2018年个税税率表(综合所得适用)
| 级数 |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 1 | 不超过36000元 | 3% | 0 |
| 2 |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 | 10% | 2520 |
| 3 |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 | 20% | 16920 |
| 4 |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 | 25% | 31920 |
| 5 |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 | 30% | 52920 |
| 6 |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 | 35% | 85920 |
| 7 | 超过960000元 | 45% | 181920 |
四、举例说明
假设某人2018年10月工资为10000元,专项扣除为1000元,无专项附加扣除。
- 应纳税所得额 = 10000 - 5000(起征点) - 1000(专项扣除) = 4000元
- 适用税率 = 3%
- 应纳税额 = 4000 × 3% = 120元
五、总结
| 项目 | 内容 |
| 起征点 | 每月5000元 |
| 计算方式 | 综合所得 + 专项附加扣除 |
| 税率表 | 七级累进税率 |
| 公式 | 应纳税额 = 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) - 累计已预缴税额 |
2018年的个税改革标志着我国税收制度向更加公平合理方向发展,也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效果。


